吴亮律师
解析:
鉴于国家法律规定,针对那些已经实行拘役并且根据如需采取逮捕手续的决定,公安机关应于拘留期限之次日起的第三个自然日内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批。但是,若存有特殊情形,推迟签发审查批准的时间最多可延迟到拘留期限之后的第四个自然日。对于那些流窜犯罪、反复犯案以及团伙犯罪等性质恶劣的重大嫌疑分子,其审查批准的期限则有可能延展至三十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拘留后要抓人?公安得先问问检察院3天内给不给批。不过要是特殊情况,比如大坏蛋跑来跑去到处作案,看守所最多再宽限4天。如果有团伙多次作案这种事儿,看守所还能再多关你27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公安机关怎么处理被拘留的人吗?如果觉得他们得被关起来,那就得在拘留后的头三天内把情况报给人民检察院审批。不过如果是那种特别棘手的情况,申报时间可以再往后推一到四天。还有就是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跟团作案的大坏蛋们,他们的申报时间还能再长个三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