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亮律师
电话录音取得的方式需合法才能成为证据。录音者必须不是在被逼以及被胁迫的情况下被录音的,任何通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绑架、威胁等手段取得的证据都是无效的,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即被录音的人必须是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是真实的。录音证据的真实性,表现在其未被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改动,具有原始性和连贯性。如果是以侵害别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而取得的证据是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录像资料没有侵害到别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录音录像资料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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